1 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超細干粉滅火劑的定義、分類、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(guī)則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等。
本標準適用于BC超細干粉滅火劑和ABC超細干粉滅火劑。
2 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,然而,鼓勵根據(jù)本標準達成協(xié)議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。
GB/T3864-1996工業(yè)氮
GB4066(所有部分)干粉滅火劑
GB4351手提式干粉滅火器通用技術條件(neqISO7165:1995)
GB/T4509-1998瀝青針入度測定法(eqvASTMD5—95)
SH0004-1990橡膠工業(yè)用溶劑油
3 術語和定義
GB4066(所有部分)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。
3.1
90%粒徑 90% grain diameter
小于或等于某粒徑的顆粒質量百分比為90%,該粒徑稱為90%粒徑。
3.2
超細干粉滅火劑 Super fine powder fire extinguishing agent
90%粒徑小于或等于20μm的固體粉末滅火劑。
4 分類
超細干粉滅火劑按其滅火性能分為BC超細干粉滅火劑和ABC超細干粉滅火劑兩類;BC超細干粉滅火劑是指能撲滅B類、C類火災的超細干粉滅火劑,ABC超細干粉滅火劑是指能撲滅A類、B類、C類火災的超細干粉滅火劑。
5 要求
超細干粉滅火劑主要性能應符合表1的規(guī)定。
項 目技 術 要 求
BC超細干粉滅火劑ABC超細干粉滅火劑
松密度,g/mL廠方公布值±30%廠方公布值±30%
含水率,%≤0.25≤0.25
吸濕率,%≤3.00≤3.00
斥水性無明顯吸水,不結塊無明顯吸水,不結塊
抗結塊性(針入度),mm≥16.0≥16.0
耐低溫性,s≤5.0≤5.0
90%粒徑,μm≤20≤20
電絕緣性,kV≥4.00≥4.00
滅B、C類火效能,g/m3≤150≤150
滅A類火效能木垛火,g/m3—≤150
聚丙烯火,g/m3—≤150
6 試驗方法
6.1松密度
6.1.1儀器
a)天平:感量0.2g;
b)具塞量筒:量程250mL,分度值2.5mL;
c)秒表:分度值0.1s。
6.1.2試驗步驟
6.1.2.1稱取超細干粉滅火劑試樣35g,精確至0.2g,置于具塞量筒中。
6.1.2.2以2s一個周期的速度,上下顛倒量筒10個周期。
6.1.2.3將具塞量筒垂直于水平面靜置3min后,記錄試樣的體積。
6.1.3試驗結果
松密度按式(1)計算,取差值不超過0.04g/mL的兩次試驗結果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:
Db=m0/V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1)
式中:
Db——松密度,單位為克/毫升(g/mL);
m0——超細干粉滅火劑試樣的質量,單位為克(g);
V——超細干粉滅火劑試樣所占的體積,單位為毫升(mL)。
6.2含水率
6.2.1儀器
a)天平:感量0.2mg;
b)稱量瓶:φ50mm×30mm;
c)干燥器:φ220mm;
d)真空干燥箱:
6.2.2試驗步驟
6.2.2.1在已恒重的稱量瓶中,稱取超細干粉滅火劑試樣2g,精確至0.2mg。
6.2.2.2將稱量瓶免蓋置于溫度(50±2)℃,真空度(0.095~0.096)MPa的真空干燥箱內1h。
6.2.2.3取出稱量瓶加蓋置于干燥器內,靜置15min后稱量,精確至0.2mg。
6.2.3試驗結果
含水率x1按式(2)計算,取差值不超過0.02%的兩次試驗結果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:
x1=(m1-m2)/m1×100%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2)
式中:
m1——干燥前超細干粉滅火劑試樣質量,單位為克(g);
m2——干燥后超細干粉滅火劑試樣質量,單位為克(g)。
6.3吸濕率
6.3.1試劑、儀器、設備
a)氯化銨:化學純;
b)天平:感量0.2mg;
c)稱量瓶:φ50mm×30mm;
d)干燥器:φ220mm;
e)恒溫恒濕系統(tǒng):飽和氯化銨恒濕系統(tǒng)(仲裁檢驗時采用)或調溫調濕箱;飽和氯化銨恒濕系統(tǒng)(見圖1),控制5L/min流量的空氣(濕度為78%)通過恒濕器,恒濕器下部裝有飽和氯化銨溶液。
1-—供氣穩(wěn)壓緩沖裝置;
2——廣口瓶;
3——飽和氯化銨溶液;
4——直徑250mm恒濕器;
5——內徑6mm的玻璃管;
6——空氣出口;
7——恒濕器孔板。
6.3.2試驗步驟
6.3.2.1在已恒重的稱量瓶中,稱取超細干粉滅火劑試樣2g,精確至0.2mg。
6.3.2.2將稱量瓶免蓋置于溫度(21±3)℃,相對濕度78%的恒溫恒濕環(huán)境內24h。
6.3.2.3取出稱量瓶加蓋置于干燥器中,靜置15min后稱量,精確至0.2mg。
6.3.3試驗結果
吸濕率x2按式(3)計算,取差值不超過0.05%的兩次試驗結果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:
x2=(m4-m3)/m3×100%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3)
式中:
m3——吸濕前超細干粉滅火劑試樣質量,單位為克(g);
m4——吸濕后超細干粉滅火劑試樣質量,單位為克(g)。
6.4斥水性
6.4.1試劑、儀器
a)氯化鈉:化學純;
b)培養(yǎng)皿:φ70mm;
c)吸量管:0.5mL;
d)干燥器:φ220mm。
6.4.2試驗步驟
6.4.2.1在培養(yǎng)皿中放入過量的超細干粉滅火劑試樣,用刮刀刮平表面。
6.4.2.2在滅火劑表面三個不同點用吸量管各滴0.3mL蒸餾水。
6.4.2.3將培養(yǎng)皿放在溫度為(20±5)℃、盛有飽和氯化鈉溶液(相對濕度75%)的干燥器內1h。
6.4.2.4取出培養(yǎng)皿,逐漸傾斜,使水滴滾落。
6.4.3試驗結果
觀察超細干粉滅火劑試樣,有無明顯吸水、結塊現(xiàn)象。
6.5抗結塊性(針入度)
6.5.1試劑、儀器、設備
a)氯化銨:化學純;
b)恒溫恒濕系統(tǒng):按6.3.1中e)的規(guī)定;
c)電熱恒溫干燥箱:精度±2℃;
d)針入度儀(符合GB/T4509—1998的規(guī)定):精度0.1mm,標準針與針桿質量之和為(50.00±0.05)g;
e)燒杯:100mL;
f)秒表:分度值0.1s;
g)震篩機:擺動頻率(4.58~4.92)Hz,震擊頻率(0.52~0.55)Hz,震擊高度4.0mm。
6.5.2試驗步驟
6.5.2.1在干燥、潔凈的燒杯中,裝滿超細干粉滅火劑試樣,用刮刀刮平表面。
6.5.2.2將燒杯置于震篩機上,用夾具夾緊,震動5min;取下燒杯,在溫度為(21±3)℃、相對濕度為78%的條件下增濕24h;然后移入溫度為(48±2)℃的電熱恒溫干燥箱內干燥24h。
6.5.2.3測定針入度:測定時,針尖要貼近試樣表面,針入點之間、針入點與杯壁之間的距離不小于10mm。針自由落入試樣內5s后,記錄針插入試樣的深度(以mm計),每只燒杯的試樣測三個針入點。
6.5.3試驗結果
取三次試驗(九個針入點)結果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。
6.6耐低溫性
6.6.1儀器、設備
a)低溫試驗儀:精度±2℃;
b)試管:φ20mm×150mm;
c)天平:感量0.2g;
d)秒表:分度值0.1s。
6.6.2試驗步驟
6.6.2.1稱取超細干粉滅火劑試樣8g,精確至0.2g,放在干燥、潔凈的試管中。
6.6.2.2將試管加塞后,放入-55℃環(huán)境中1h。
6.6.2.3取出試管,使其在2s內傾斜直到倒置。用秒表記錄試樣全部流下的時間。
6.6.3試驗結果
取三次試驗結果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。
6.790%粒徑
6.7.1儀器、設備
a)天平:感量0.2g;
b)秒表:分度值0.1s;
C)激光粒度分析儀:精度0.1μm。
6.7.2試驗步驟
6.7.2.1稱取5g超細干粉滅火劑試樣放入燒杯中,加入50ml無水乙醇。
6.7.2.2將燒杯放在超聲波分散器上分散5min。
6.7.2.3將分散好的試樣倒入激光粒度分析儀的試樣槽,進行測定,記錄試驗結果。
6.7.3試驗結果
取三次試驗結果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。
6.8電絕緣性
6.8.1儀器、設備
a)升壓變壓器:輸出電壓可連續(xù)升到5kV以上;
b)電極:由拋光的黃銅板制成,直徑25mm,厚度不小于3mm,邊緣成直角,兩電極間距離為2.50mm±0.1mm。
C)試驗房間:試驗房間的凈體積應不小于100m3,其長、寬均不小于4m,高度H為3.7m±0.2m。
6.8.2試驗步驟
做滅火試驗以前,將電極固定在試驗房間內距底部50mm、距火災模型不大于1m處,噴射結束后,調節(jié)變壓器為電極施加4kV電壓,保持5min。
6.8.3試驗結果
施加4kV電壓,保持5min記錄是否擊穿。
6.9滅B、C類火效能
6.9.1試驗條件
6.9.1.1滅火試驗房間
a)試驗房間的凈體積應不小于100m3,其長、寬均不小于4m,高度H為3.7m±0.2m;
b)每次試驗前試驗房間內各測溫點的溫度應為15℃~35℃。滅火過程宜用紅外攝像機進行觀察。
6.9.1.2試驗儀器及材料
氧濃度儀:精度±0.1%。該分析儀應能連續(xù)監(jiān)控和記錄整個試驗過程中封閉空間內的氧氣濃度。
M1距離地面的高度與火災模型的高度相等,水平距離火災模型600mm到1000mm。M2位于M1上方,垂直于M1,高度為0.9H。M3位于M1下方,垂直于M1,高度為0.1H(見圖2);
b)測溫裝置:K型熱電偶,直徑1mm。M4位于火災模型上方中心100mm處,M5位于四個燃料罐上方50mm處。(見圖2);
c)壓力變送器:精度0.5級,應能連續(xù)監(jiān)控和顯示噴頭的出口壓力;
d)燃料盤(火災模型):面積為0.25m2±0.02m2的正方形鋼質盤,高120mm,壁厚6mm,盤內加12.5L燃料,燃料面距盤口上沿至少50mm。燃料盤底部距地面600mm,可放置于房間內不被滅火劑直接噴射到的任何地方;
e)燃料罐:四個鋼質的圓形試驗罐。直徑80mm±5mm,高度不小于100mm,壁厚不小于2mm;燃料罐內放入50mm燃料,燃料面距罐口上沿至少50mm。四個燃料罐放置在房間四角、距墻50mm交點處,其中兩個罐距地面不大于300mm,另兩個罐距房頂不大于300mm,兩兩對角對稱放置;
f)燃料:橡膠工業(yè)用溶劑油(符合SH0004-1990合格品的要求);
g)高低溫試驗箱:精度±1℃;
h)電子天平:精度2g;
I)秒表:分度值0.1s。單位為毫米
M1、M2、M3——氧濃度儀;
M4、M5——測溫裝置。
6.9.1.3滅火裝置
a)動力源:由40L普通氮氣鋼瓶、減壓器、調壓閥組成,氮氣符合GB/T3864-1996;
b)滅火劑貯罐:容積60L,貯罐內高度620mm,貯罐內徑350mm,材料和強度等符合GB4351的規(guī)定;
c)管路:由DN40的無縫鋼管構成;
d)噴頭:噴口直徑為10mm。
6.9.1.4滅火裝置的安裝
滅火劑貯罐和氮氣鋼瓶置于試驗房間墻壁外側,噴頭置于試驗房間內頂部中心、距頂部300mm處,向下噴射。滅火劑貯罐和噴頭之間由管路連接。
6.9.2試驗步驟
6.9.2.1將超細干粉滅火劑放在-20℃±2℃條件下24h,然后立即移入50℃±2℃條件下24h,取出室溫下放置至少2h。
6.9.2.2根據(jù)生產(chǎn)單位提供的滅火劑用量稱取按6.9.2.1處理后的超細干粉滅火劑,裝入滅火劑貯罐。
GA578-2005
6.9.2.3將燃料盤、燃料罐按規(guī)定加好燃料,首先點燃四個燃料罐,然后點燃燃料盤,預燃30s。
6.9.2.4關閉試驗室門(此時房間內氧濃度低于正常大氣中氧濃度的值不得超過0.5%),開始啟動滅火裝置。噴射過程應調節(jié)鋼瓶調壓閥使噴頭出口壓力保持在0.50MPa±0.05MPa。滅火劑釋放結束后關閉氮氣瓶。
6.9.3試驗結果
滅火劑釋放結束30s內火焰全部熄滅且燃料盤、燃料罐內有剩余燃料為滅B類火試驗成功。
注:超細干粉滅火劑若具有滅B類火災的滅火效能,即認為其具有滅C類火災的滅火效能。
6.10滅A類火效能
6.10.1木垛火
6.10.1.1滅火試驗房間
同6.9.1.1。
6.10.1.2試驗儀器及材料
a)氧濃度儀:同6.9.1.2a);
b)測溫裝置:同6.9.1.2b);
c)壓力變送器:同6.9.1.2c);
d)木垛(火災模型):木垛由整齊堆放在金屬支架上的木條構成,金屬支架高為600mm±10mm,
應制成能使木垛底部暴露于空氣中。木材為云杉木、冷杉木或密度相當?shù)乃赡?,木條含水率為9%~13%。木條橫截面為正方形,邊長40mm±1mm,木條長度450mm±25mm。木條分層堆放,上下層木條成直角,每層六根,間隔均勻,共四層;
e)引燃盤:同6.9.1.2d;
f)燃料:同6.9.1.2f;
g)高低溫試驗箱:同6.9.1.2g;
h)電子天平:同6.9.1.2h;
I)秒表:同6.9.1.2i。
6.10.1.3滅火裝置
同6.9.1.3。
6.10.1.4滅火裝置的安裝
同6.9.1.4。
6.10.1.5試驗步驟
6.10.1.5.1同6.9.2.1。
6.10.1.5.2同6.9.2.2。
6.10.1.5.3在引燃盤內放入12.5L水,然后加入1.5L燃料,將木垛放在引燃盤上部中心處,其底部距引燃盤上沿300mm,通過點燃燃料引燃木垛。
6.10.1.5.4在房間外引燃木垛,使木垛自由燃燒6min,在6min預燃時間結束前15s之內將木垛移入試驗房間。木垛位于金屬支架上距地面600mm,可放置于房間內不被滅火劑直接噴射到的任何地方。
6.10.1.5.5預燃達到6min時關閉房間門(此時房間內氧濃度低于正常大氣中氧濃度的值不得超過0.5%)開始啟動滅火裝置。噴射過程應調節(jié)鋼瓶調壓閥使噴頭出口壓力保持在0.50MPa±0.05MPa。
6.10.1.5.6滅火劑釋放結束后關閉氮氣瓶,房間保持密封10min,然后移出木垛。
6.10.1.6試驗結果
滅火劑釋放結束后60s內撲滅明火;在房間內保持密封10min后,移出木垛,繼續(xù)觀察3min,木垛不復燃,則為滅木垛火試驗成功。
6.10.2聚丙烯火
6.10.2.1滅火試驗房間
同6.9.1.1。
6.10.2.2試驗儀器及材料
a)氧濃度儀:同6.9.1.2a;
b)測溫裝置:同6.9.1.2b;
c)壓力變送器:同6.9.1.2c;
d)聚丙烯燃料片(火災模型):火災模型由四片豎直固定在固定架上的聚丙烯燃料片(白色,密度:905㎏/m3)組成,每片長度(405±5)mm、寬度(200±5)mm、厚度(9.0±0.5)mm,各片間的距離見圖3。燃料片底部距地面203mm。燃料片應被固定架機械固定,使其在試驗期間不得彎曲;
e)引燃盤:長度112mm、寬度51mm、高度21mm、厚度2mm,位于聚丙烯燃料片的正下方,引燃盤51mm邊平行于聚丙烯燃料片200mm邊。引燃盤位于房間地面中央;
f)燃料罩:高度850mm、長度610mm、寬度380mm,其中邊長為850mm×610mm的兩側面和邊長為610mm×380mm的頂面由厚度為2mm的鋼板制成,其它各面為開放式。燃料罩罩在燃料片及引燃盤外部,其610mm邊平行于燃料片200mm邊;
g)燃料:同6.9.1.2f);
h)高低溫試驗箱:同6.9.1.2g);
I)電子天平:同6.9.1.2h);
J)秒表:同6.9.1.2I)。
單位為毫米
1——燃料罩;
2——燃料片;
3——固定架;
4——引燃盤。
6.10.2.3滅火裝置
同6.9.1.3。
6.10.2.4滅火裝置的安裝
同6.9.1.4。
6.10.2.5試驗步驟
6.10.2.5.1同6.9.2.1。
6.10.2.5.2同6.9.2.2。
6.10.2.5.3在引燃盤內加入40mL水,然后加入6mL燃料。點燃燃料引燃聚丙烯燃料片,預燃210s。
6.10.2.5.4預燃達到210s時關閉房間門(此時房間內氧濃度低于正常大氣中氧濃度的值不得超過0.5%)開始啟動滅火裝置。噴射過程應調節(jié)鋼瓶調壓閥使噴頭出口壓力保持在0.50MPa±0.05MPa。
6.10.2.5.5滅火劑釋放結束后關閉氮氣瓶,房間保持密封10min,然后開門觀察。
6.10.2.6試驗結果
滅火劑釋放結束后180s內火焰全部熄滅,開門后聚丙烯燃料片不復燃為滅聚丙烯火試驗成功。
7檢驗規(guī)則
1.1檢驗類別與項目
7.1.1出廠檢驗
本標準的松密度、含水率、吸濕率、斥水性、90%粒徑、抗結塊性(針入度)為出廠檢驗項目。
7.1.2型式檢驗
本標準表1中的全部檢驗項目為型式檢驗項目。有下列情況之一時,要進行型式檢驗。
a新產(chǎn)品鑒定或老產(chǎn)品轉廠生產(chǎn)時;
b正式生產(chǎn)后,如原料、工藝有較大改變時;
c正式生產(chǎn)時每隔三年的定期檢驗;
d停產(chǎn)一年以上恢復生產(chǎn)時;
e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。
7.2組、批
批為一次性投料于加工設備制得的均勻物質。
組為在相同的環(huán)境條件下,用相同的原料和工藝生產(chǎn)的產(chǎn)品,包括一批或多批。
7.3抽樣
7.3.1型式檢驗樣品應從出廠檢驗合格產(chǎn)品中抽樣。抽樣前應將產(chǎn)品混合均勻,每一項性能在檢驗前也應將樣品混合均勻。
7.3.2按“組”和“批”抽樣,都應隨機抽取不小于40kg樣品。所取的樣品必須貯存于潔凈、干燥、密封的專用容器內。
7.4檢驗結果判定
出廠檢驗、型式檢驗所檢項目的結果應符合本標準中表1規(guī)定的技術要求,如有一項不符合本標準要求,則判為不合格產(chǎn)品。
8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
8.1標志
每個包裝上都應清晰、牢固地標明生產(chǎn)廠名稱、地址、產(chǎn)品名稱、商標、標準編號、生產(chǎn)日期或生產(chǎn)批號、合格標志、質量及適用的火災類別和簡單的貯存保管要求等。
8.2包裝
超細干粉滅火劑應密封在塑料袋內,塑料袋外應加保護包裝。
8.3運輸和貯存
超細干粉滅火劑應貯存在通風、陰涼干燥處,運輸中應避免雨淋,防止受潮和包裝破損。